关于举办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6-08-14 人气:140

各有关单位,人才(团队):

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与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衔接,助力地方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江苏科技大学优质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搭建校地合作对接、资源共享、交流融通、企业孵化的综合性平台,特举办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才聚高新·智汇科大

二、大赛宗旨

大赛重点征集与江苏科技大学优势学科相关、契合镇江高新区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优质双创项目。同时,大赛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项目,重点围绕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仪器仪表、高端新材料、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选拔、引培一批优质项目。积极发挥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通过“项目征集、路演竞赛、创投对接、宣传推介等一体化服务精准引才。

三、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江苏科技大学

2. 承办单位

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江苏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先进船舶海工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镇江启航创转科技有限公司

3. 协办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校友企业家联盟、各地校友服务联络处

4. 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创业指导专家、创投行业知名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及行业专家组成,为大赛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对赛事工作进行指导。

5. 大赛评审委员会

负责大赛评审工作,由选聘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创投专家及金融专家等组成。

四、参赛条件

1. 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江苏科技大学组织报名遴选参赛团队、项目已落户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标准。参赛选手应在国内外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拥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能够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人才。

2. 参赛选手应为所创办企业(或拟注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赛选手在所创办企业的实际出资不少于大赛奖金,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3. 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200万元(含)以上且投资到位的项目,可直接晋级总决赛。

4. 参赛选手所创办企业在技术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贡献较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给予优先支持。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

1. 项目宣传和申报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宣传、项目征集、组织协调等工作,大赛公告将在镇江高新区公众号、江苏科技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校友会等线上线下平台上发布。

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需将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kdxyh@just.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

2. 参赛资格确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镇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jgxq.zhenjiang.gov.cn以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会网站http://jkdxyw.just.edu.cn/上公布。

(二)预选赛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路演形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判,重点评价项目技术先进性及产业化的可行性,综合遴选出20个优秀项目进入总决赛。

(三)总决赛

总决赛在镇江高新区举办,参赛项目通过现场路演方式进行比赛。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每个项目陈述8分钟、专家提问5钟。项目的最终得分由7位专业评委综合得出。总决赛结束后同时举办颁奖仪式。

六、支持措施

总决赛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项目均将获得荣誉证书,并提供以下支持:

(一)创业资金支持。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且一年内在镇江高新区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镇江高新区分三年按照30%、30%40%的比例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其中,一等奖支持50万元,二等奖支持30万元,三等奖支持20万元。支持资金不高于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二)落户支持。对落户镇江高新区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以“先缴后补”方式可给予最长3年、建筑面积最大200平方米的场地支持;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年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6万元。同时,镇江高新区、江苏科技大学在先进船舶海工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船舶海工及机电配套产业园等载体为优质项目提供场地配套支持。

(三)安居保障支持。落户的项目负责人平均每年在镇江工作、生活超过半年的,可在租房补贴、区内购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鼓励获奖人才在镇江高新区购房安居,可在获得资助总额中按最高40%给予人才房票支持(依据镇江高新区人才房票实施细则执行)。

(四)金融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请“苏科贷”“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以及高新区产业基金支持。

(五)项目支持优先推荐大赛获奖项目申报镇江市金山英才计划等市级以上人才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参加镇江市菁英创业大赛、“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赛事。

七、参赛方式和参赛材料

参赛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预选赛和决赛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现场核查。

参赛项目材料:

1. 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信息表;

2. 商业计划书;

3. 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4. 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

5.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信息表.docx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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