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才(团队):
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与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衔接,助力地方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江苏科技大学优质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搭建校地合作对接、资源共享、交流融通、企业孵化的综合性平台,特举办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才聚高新·智汇科大
二、大赛宗旨
大赛重点征集与江苏科技大学优势学科相关、契合镇江高新区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优质双创项目。同时,大赛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项目,重点围绕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仪器仪表、高端新材料、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选拔、引培一批优质项目。积极发挥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通过“项目征集、路演竞赛、创投对接、宣传推介”等一体化服务精准引才。
三、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江苏科技大学
2. 承办单位
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江苏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先进船舶海工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镇江启航创转科技有限公司
3. 协办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校友企业家联盟、各地校友服务联络处
4. 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创业指导专家、创投行业知名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及行业专家组成,为大赛提供咨询和建议,并对赛事工作进行指导。
5. 大赛评审委员会
负责大赛评审工作,由选聘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创投专家及金融专家等组成。
四、参赛条件
1. 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江苏科技大学组织报名遴选参赛团队、项目已落户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标准。参赛选手应在国内外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拥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能够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人才。
2. 参赛选手应为所创办企业(或拟注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赛选手在所创办企业的实际出资不少于大赛奖金,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3. 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200万元(含)以上且投资到位的项目,可直接晋级总决赛。
4. 参赛选手所创办企业在技术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贡献较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给予优先支持。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
1. 项目宣传和申报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宣传、项目征集、组织协调等工作,大赛公告将在镇江高新区公众号、江苏科技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校友会等线上线下平台上发布。
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需将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kdxyh@just.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
2. 参赛资格确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镇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jgxq.zhenjiang.gov.cn)以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会网站(http://jkdxyw.just.edu.cn/)上公布。
(二)预选赛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路演形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判,重点评价项目技术先进性及产业化的可行性,综合遴选出20个优秀项目进入总决赛。
(三)总决赛
总决赛在镇江高新区举办,参赛项目通过现场路演方式进行比赛。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每个项目陈述8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的最终得分由7位专业评委综合得出。总决赛结束后同时举办颁奖仪式。
六、支持措施
总决赛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项目均将获得荣誉证书,并提供以下支持:
(一)创业资金支持。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且一年内在镇江高新区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镇江高新区分三年按照30%、30%和40%的比例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其中,一等奖支持50万元,二等奖支持30万元,三等奖支持20万元。支持资金不高于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二)落户支持。对落户镇江高新区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以“先缴后补”方式可给予最长3年、建筑面积最大200平方米的场地支持;超出部分按照同地段年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6万元。同时,镇江高新区、江苏科技大学在先进船舶海工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船舶海工及机电配套产业园等载体为优质项目提供场地配套支持。
(三)安居保障支持。落户的项目负责人平均每年在镇江工作、生活超过半年的,可在租房补贴、区内购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鼓励获奖人才在镇江高新区购房安居,可在获得资助总额中按最高40%给予人才房票支持(依据镇江高新区人才房票实施细则执行)。
(四)金融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申请“苏科贷”“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以及高新区产业基金支持。
(五)项目支持。优先推荐大赛获奖项目申报镇江市“金山英才”计划等市级以上人才项目,优先推荐项目参加镇江市菁英创业大赛、“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赛事。
七、参赛方式和参赛材料
参赛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预选赛和决赛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现场核查。
参赛项目材料:
1. 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信息表;
2. 商业计划书;
3. 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4. 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
5.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
第十届“镇江高新区杯”双创大赛暨第一届江苏科技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信息表.docx
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